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8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宗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2017年11月14日下午,局党组在接到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情况反馈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逐条对照反思巡察组向局党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迅速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邹鸣萍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徐伟雄任副组长,党组其他成员和局全体机关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工作目标。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6个主要问题,逐一进行对照分析,分解细化,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相应地制定了23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讨论,几经修改,最终形成了整改工作方案。
3、狠抓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带头认领任务,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抓好整改,尤其是巡察组点到的具体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工职责,对整改工作措施逐项对照,逐一过堂,形成了上下联动、主次分明、通盘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长期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通过各阶层的培训、开展专题讨论等形式,深刻把握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二是根据区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全区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制定了我局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落实措施等。三是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领会新时期法律对宗教工作的新要求,强化国法大于教规的理念,坚持依法办事。四是认真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时传达区委《关于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根据文件要求,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依法打击非法传教活动,坚决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 。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长期执行。
一是进一步厘清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梁溪区民宗局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主要研究党务、人事等事宜;局务会主要研究日常工作、政务、资金等事宜。充分发挥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具体落实的功能,聚焦重点工作,完善决策机制,规范会议制度。二是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资金使用)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突出党组会议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政治责任。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大局意识,做到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充分酝酿沟通,在召开党组会、局务会会议时认真听取局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集体讨论研究,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工作合力,不搞“一言堂”。
(二)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明确局党组每年集中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根据我区“基层党建规范年”活动要求,年初制订了区民宗局党建及支部工作计划、“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定,每月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支部活动,每季度由支部书记上好党课。三是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扎实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从严从实落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五是进一步完善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连心富民,联企强区”大走访活动,积极推进结对共建、“阳光扶贫”走访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六是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痕迹记录和管理,强化痕迹管理。
4、关于“对干部的思想教育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长期落实。
一是开展党员谈心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关心,力所能及的帮助党员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营造团结干事的氛围。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引导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不想为”、“不能为”的问题。三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丰富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围绕十九大报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学习讨论,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着力提高学习实效。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5、关于“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行改,长期坚持。
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和要求进行分解,明确了党组书记为落实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二是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三是在节假日易发多发期,及时召开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加强风险防控,使党员干部做到思想上不松防线、纪律上不碰红线、做人上严守底线。四是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学习纪委有关问题查处的通报;聆听悔过书并开展讨论;学习周恩来的家风家规;上好“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做到清正廉洁”廉政党课等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多种形式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廉洁头脑,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防患未然。五是严格落实“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述责述廉制度,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认真填写《个人报告有关事项表》,并承诺如实填报个人的资产、房产、拥有车辆等情况,做到不瞒报、不漏报。
6、关于“财务制度执行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长期执行。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仔细查找根源并逐条进行整改。二是工作中严守规定。严格遵守财务规定,报销凭证保证完整,规范票据开具,发票客户名按照规定,餐费必须注明人数、用途、标准。三是程序上符合要求。严格执行审批手续,报销票据上分别有报账员、证明人、领导签字;走访慰问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
三、深化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管党治党成果。
一是锲而不舍狠抓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要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着不让落实到位; 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计划,打好整改持久战。
二是建章立制务求长效。聚焦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着力解决根本性关键性问题。坚持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各类问题的发生。
三是成果运用助推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展现新的作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梁溪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033918;邮政信箱:无锡市解放南路688号梁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电子邮箱:2287361359@qq.com。
中共梁溪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