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无锡市梁溪区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无锡市梁溪区建筑管理站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分别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17年12月31日起90日内向各事业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